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下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申诉处理等工作。评审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周新梅、张传瑜
成员:项 颖、王佳星、张焱坤、张高杰、房悦
二、评审奖项与名额分配
2024年的本专科生的评审奖项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本年度,学院国家奖学金拟推荐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32人、国家助学金拟资助282人。原则上国家助学金档次应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一一对应。可调低,不可调高。
特别说明:所有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学院根据学生具体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入库,但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单列,不纳入学院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退役士兵无需在省资助系统进行申请,只需确定是否在学工系统上进行退役士兵上报。
三、评审对象与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在校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 籍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 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 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 本专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籍在校、且在基本 修业年限内的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无需申请)。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专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2100元/人/年、3300元/人/年、4500元/人/年)。
四、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到纪律处分且不在处分期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二)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参评范围(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0%;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除须符合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籍状态等具体条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含校级);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是我校参评学年(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学生;
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专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除须符合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学籍状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等具体条件。
3.国家助学金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我校参评学年(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学生;
(3)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专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4)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
五、评审程序
(一)公布信息
各专业须通过班会、学院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体在校学生公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信息,确保宣传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二)学生申请
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本人登陆“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链接在四川省学生资助https://www.scxszz.cn/)在线申请并导出《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10月8日12:00前将系统导出的申请表、申请书、证明支撑材料(如有)交至各辅导员处。
(三)专业初审公示
1.国家奖学金
各专业年级成立国家奖学金评议推荐小组推荐本专业年级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各专业推荐1名学生参加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会。10月9日12:00前将系统导出的个人申请表(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6)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专业年级国家奖学金评议推荐小组推荐本专业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专业统一汇总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7),并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于10月11日12点前将拟推荐学生名册、系统导出的个人申请表提交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3.国家助学金
各专业班级成立由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成员不得少于班级人数10%的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报学院。专业统一汇总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8),并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于10月11日12点前将受助学生名册提交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四)学院审核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按规定审查各专业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拟推荐学生资格条件、公示时间和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向全院公示,国家奖学金公示5个工作日,国家励志奖学、国家助学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材料提交
各专业要广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相关通知和精神,并于10月1日前,做到通知全覆盖所有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
各专业应在10月9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学院。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该表正反面打印)、学生学业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学生学业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需到学院审核。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专业应在10月11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学院。材料包括: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该表正反面打印);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辅导员需签字确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08215610@qq.com
学生学业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专业初审后自行保存备查。
(三)国家助学金
各专业应在10月11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学院。材料为《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辅导员签字后交到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电子档发送至908215610@qq.com。
此次国家奖助学金申请仍要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进行,学生个人的申请表格(附件3、4、5)在系统上填写并导出打印。
请各专业按照国家设奖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真正发挥其激励学生、帮助学生、教育学生的良好导向作用。
七、特别注意
(一)时间进度安排
9月30日:成立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启动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
10月1日: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10月8日:申请奖助学金截止时间。学生线上申请落款日期。
10月9日:提交实施细则给学校。专业推荐1名同学参加国奖答辩。辅导员推荐意见落款时间。
10月10日:国奖答辩、评审。学生修改国奖材料。
10月11日-10月16日:国奖公示。国奖获得者准备相关事迹材料,线上审核国奖材料。
10月11日:各专业将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材料上报,并进行学院公示。
10月12日-10月16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公示,并完成辅导员审核。
10月17日:上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相关材料。学院意见落款时间。
(二)常见问题
1.需要在修业年限内才能申请。乡村振兴等已经实施学费减免政策的不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请提醒同学们查看是否有社保卡(银行发的社保卡且要激活金融功能),助学金仅发放在社保卡上。
3.同学们一定注意:同学填写专业人数,同专业年级人数应该一致。
4.退役士兵不占用助学金名额,不需要在省资助系统申请,但是要完成学工系统上的退役复学板块申报。
数理学院
2024年9月30日